海關總署于2006年3月20日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執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并將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年來蘇州工業園區內報關企業數量日益增長,從業人員隊伍龐大,但報關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報關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都有待進一步提高。因此,隨著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的深入推進,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執業管理辦法》在將對報關員的報關行為進行標準化規范監督。
據悉,這是繼1997年海關對外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員管理規定》對報關員的報關行為管理規定以來,新近出臺的一項量化標準詳細,操作可控性強的對報關員報關行為的記分、考核管理辦法。新的《管理辦法》對報關員注冊、報關員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作了更加詳實的規定。較以往有以下三點創新:
一是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的人員,首次向海關申請報關員注冊的,應當經過在一個報關單位連續3個月的報關業務實習后方可注冊;二是報關員注冊有效期屆滿之日起連續2年未注冊再次申請報關員的,應當經過海關報關業務崗位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向海關申請報關員注冊;三是新的《管理辦法》響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的理念,取消報關員的年審制度,明確了報關員的注冊有效期為2年,報關員需要延續報關員注冊有效期的,應當辦理報關員注冊延續手續。
據悉,這是繼1997年海關對外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員管理規定》對報關員的報關行為管理規定以來,新近出臺的一項量化標準詳細,操作可控性強的對報關員報關行為的記分、考核管理辦法。新的《管理辦法》對報關員注冊、報關員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作了更加詳實的規定。較以往有以下三點創新:
一是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的人員,首次向海關申請報關員注冊的,應當經過在一個報關單位連續3個月的報關業務實習后方可注冊;二是報關員注冊有效期屆滿之日起連續2年未注冊再次申請報關員的,應當經過海關報關業務崗位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向海關申請報關員注冊;三是新的《管理辦法》響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的理念,取消報關員的年審制度,明確了報關員的注冊有效期為2年,報關員需要延續報關員注冊有效期的,應當辦理報關員注冊延續手續。